1楼 2007-12-29 15:40:55
物权法》成效未如预期
今年以来,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并在10月1日正式实施,业主权益问题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物权法》的实施似乎并没有达到业主预期的效果,业主权益依然充满争议。

  公共权益常被业主忽视

  一直以来,由于信息的不透明,以及开发商在其与业主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导致不少楼盘的业主权益被侵害。业主维权难的问题多年来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

  业主权益的维护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包括业主个人的权益维护以及业主的公共权益维护。对于业主个人权益的维护,大多数消费者都能够自觉维护,并极力向有关方面反映问题。然而,在业主公共利益维护方面,则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并没有得到各界的重视,甚至有部分业主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让个别不良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侵占和损害了他们的公共利益。

  特别是对于停车位、小区绿化、配套设施、外墙广告等公共物业的收益方面,更是由于相关法规的空白,而让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钻了空子,造成业主集体利益受损。

  《物权法》维权效果有限

  近年来,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以及越来越多的物业纠纷被曝光,业主权益如何保护已经成为整个社会所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随着酝酿多时的《物权法》在今年年初正式通过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业主们终于盼到了依法维权的曙光。

  另外,《物权法》对小区车位、道路、绿化、会所等物业的归属也有相关规定。有关人士指出,《物权法》的出台和实施,将为业主的维权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对一些不良开发商起到了震慑作用。

  然而,《物权法》的实施似乎并没有达到业主们预想的效果。业内人士指出,其中的关键是难以界定什么物业属于业主共有,特别是针对一些有历史遗留问题的老楼盘来说更是如此。

  另一方面,《物权法》虽然对业主如何管理小区的公共物业有相关规定,比如召开业主大会或成立业委会等,但目前由于这两个方面的真正实行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业主们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给物业管理公司留下了运作的空间,业主权益的维护也就难以说起。业内人士指出,只有在信息透明度足够、《物权法》需要补充相关细则的情况下,才能达到更好地维护业主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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