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2007-6-28 12:18:40
吉大东方傲景峰与雍和花园发生围墙纠纷,有人流血了。
2007年6月26日,东方傲景峰开发商(东方海天置业公司)在没有经过雍和花园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拆除雍和花园小区围墙,并威胁派民工动手打雍和花园业主,很难相信,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在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还发生这样的事情。

    目前围墙已经被推倒10多米,据说居委会和派出所110都到场了。这么大的新闻,不知到珠江晚报是否可以伸张正义啊。

附录:摘自雍和花园小区业委会公告内容:

一、协商与东方傲景峰开发商围墙纠纷问题:

东方傲景峰开发商向业委会提出,雍和花园小区围墙和雍和花园二栋饮用和消防供水池占用了东方傲景峰小区的红线范围,要求拆除雍和花园围墙。业委会调查了当初东兴集团当事人和东方傲景峰前期开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到东兴集团跟东方傲景峰前开发商有事实上的土地交换。基于雍和花园小区的历史情况和现状,为了避免以后跟东方傲景峰业主的纠纷,我们向东方傲景峰开发商建议按照规划局的红线图重新修建围墙,并重新修建水池,费用由东方傲景峰承担。东方傲景峰开发商不理会我们的诚意,要强行拆除围墙,并要帖出什么“安民告示”。我们对此问题的意见如下:

(一)雍和花园的墙体属雍和花园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任何单位在没有相关的法律裁决下,任何人,任何单位均不得拆除,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拆除围墙后将严重影响雍和花园二栋的地下蓄水池的使用和保护,我们不能单听东方傲景峰开发商的承诺就允许他们施工,他们卖完房子,就撒手不管了,我们面对的是东方傲景峰的业主。    

(三)雍和花园的建设项目是通过了珠海市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并且已经办过了房产等证件的,即使是要拆除,也必须有相关333部门文件或法院判决书,合理合法的保障雍和花园全体业主的利益。    

(四)东方傲景峰开发商的侵权人是东兴房地产公司,东兴房地产公司不在了,应该找珠海市333的相关机构,我雍和花园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与东方傲景峰无任何直接关系,我们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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